• 资讯
  • 百科

首页>资讯>工商总局出台反垄断法两个配套规章

工商总局出台反垄断法两个配套规章

2009-06-08 09:43:00来源: 阅读量:6

       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(记者张晓松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》和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》,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已于去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负责人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作为反垄断法的两个配套规章,上述文件的出台是确保反垄断法顺利实施的基础性环节,也是建立法治工商的重要内容。

  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》旨在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垄断行为,但不适用于查处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价格垄断行为。

  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》旨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行为,但不适用于制止行政机关和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涉及的价格方面的行为。

  “反垄断执法具有很强的法律性、专业性和复杂性。上述两个文件对反垄断执法程序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,将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效开展反垄断执法的前提条件。”这位负责人说。

版权与免责声明: 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酒1234网”的所有文章,均为酒1234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酒1234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酒1234网)的文章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 3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